(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企业被拆迁职工安置费补偿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分段计算。员工跟随企业搬迁的企业应当给予员工拆迁安置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拆迁后社保单位还需要缴纳,只要单位与职员建立了用工关系,企业就负有为本单位职员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此义务并不会因为职员拆迁导致住址发生变更而变化。若是职员不缴纳,肯恩需要承担缴纳滞纳金、罚金等的责任。
三、当员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首先要与企业进行友好协商。当员工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后,应首先与企业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友好协商,指出企业违法之处,要求企业纠正违法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您,投诉如果与企业协商不成,而员工权益又受到了严重侵犯,员工可优先选择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当地政府投诉,通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企业纠正违法行为,达到维护员工权益的目的。这种维权方式成本很低,并且效率很高。但令人遗憾的是,你会经常遭遇到行政机关的不作为,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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