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宁夏证监局对中国邮储银行宁夏分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经查,邮储宁夏分行存在以下问题:
一、该行及部分支行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二、存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基金销售的情形。违反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时未妥善留痕。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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