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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要求全区今年完成1.4万公顷补充耕地任务,以确保广西顺利通过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提高全区各类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保障能力,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通知》指出,补充耕地来源不仅包括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还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项目等。各设区市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挖掘各类型补充耕地潜力,拓宽补充耕地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投资参与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多途径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2023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际,及时将不低于自治区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所辖县(市、区),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要制定实施计划,加快验收核定报备入库工作;要建立健全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机制,做好全流程监管,确保入库的新增耕地真实、有效。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报备入库后,要组织做好新增耕地种植引导,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确保新增耕地长期处于稳定利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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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唐广生
编辑:南宁市农业信息中心
法律顾问单位:广西法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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